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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来源:区劳动保障局网站
日期:2007-07-24
一、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除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及经批准可暂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外,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职工包括本市及外埠城镇劳动者、农民合同制工人;退休人员包括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内地职工。
二、缴费比例
1、单位:按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其中9%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1%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
2、在职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3元大额医疗互助费。
3、退休人员:3元大额医疗互助费。
4、外地农民工有两种方式参加医疗保险,单位可自行选择:
方式一:缴费人员类别选择“外埠农村劳动力”
单位缴纳个人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纳2%+3元;享受的待遇与本市城镇人员一样。
方式二:缴费人员类别和医疗参保人员类别均选“外地农民工”
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费,不建个人帐户,缴费当期享受待遇(报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5、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2005年4月–2006年3月 缴费基数的上限为7087,下限为1417)
三、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的方式结算。
初次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请务必在办理参保手续的当月与您的开户银行签无合同号的付款授权书,以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大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大兴社保中心
四、选医院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中医和定点专科医院不用选,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
五、单位新参保的办理步骤:
1、进行数据采集:
个人:提供户口本18位身份证号码,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单位:将单位信息和个人填报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录入医疗采集软件(可从社保医疗部领取或从市、区网站下载),然后通过采集软件打印以下报表: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一);
《社会保险补充登记表》(表二);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贴好彩照、个人签字确认、200份装成一册)。
2、办理参保时提供:
(1)、上述打印的报表;
(2)、存有单位和个人信息的3.5寸软盘;
(3)、2001年4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提供《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之后退休的人员同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安置的占地农转工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5)、《单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登记表》及方案。
(6)、事业单位参保提交参保申请。
办理参保手续后需领取《北京市医疗手册》与医疗保险存折(以前参加过医保的使用原存折、原手册、重打手册帖纸)。
3、领存折
经办人在单位初次缴费的次月(即办理新参保手续的次次月)25日至月底,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北京银行洋桥支行领存折。曾经参保过后调入的人员使用原存折。
银行联系电话:8211.6611 存折密码:000000
以下为单位参保后办理人员的增、减、在职转退休、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变更等业务:
五、办理人员增加:
1、首次参保的人员先进行数据采集,后提供:
(1)《参加社会保险个人情况登记表》(表三、贴好彩照,个人签字确认);
(2)《人员增加表》(表八);
(3)存有增加人员信息的3.5寸软盘。
单位于缴费的次月到北京银行领取医疗存折。
2、本、外区参保,后调入人员的增加:
(1)、《人员增加表》(表八);
(2)、《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六、人员减少提供:《人员减少表》(表九),因“死亡”办理减少的,提供死亡证明。
减少人员的医疗存折、手册到新单位继续使用,个人需妥善保存。
七、在职转退休提供:
1、《人员增加表》(表八);
2、《人员减少表》(表九);
3、《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
4、《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
5、《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三资企业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时,应同时提供《预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审批表》;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安置的占地农转工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
不满足医保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但符合补缴条件的,提供《补缴表》(表十)
在职转退休人员使用原手册、原存折,重新打印贴纸。
八、单位、个人信息变更:
1、 单位名称、银行行号、账号等信息变更的填《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四)
2、 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填《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表六)
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定点医院满1年后要求变更医院的,在表六备注栏填写。
★除表三外,以上各表均须加盖单位盖章。
九、生效时间:
单位办理新参保、人员的增加、减少、在职转退休业务均自办理手续的次月生效。
社保中心医疗部提供月报打印功能。无人员增、减、变更的单位,医疗系统自动按用人单位上月月报金额托收医疗保险费。对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医疗系统按月分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对银行托收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医疗保险财务(区社保中心二层))交支票或现金。
十、核定缴费工资基数:
单位于每年的2、3月份核定当年月至次年3月的缴费工资基数。
十一、退休人员可以选择就近的社保所报销门、急诊发生的医药费:
单位将退休人员选择的社保所名称录入医疗采集软件后,将电子文件信息导出报区中心或两个分中心,以保证退休人员自申报的次月起,可以在选定的社保所报销门、急诊大额医疗费,报销后的款项直接注入退休人员的医保存折;报销通知单直接邮寄退休人员居住地。
十二、参保单位如有人员增、减、信息变更,请在医疗保险和其他四险分别办理。
十三、医疗保险政策、定点医院名单可登陆以下网址查询:
www.bjld.gov.cn
或
www.dxldbz.gov.cn
十五、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构成
在职:以本人缴费基数计算 退休: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35岁以下 2.8% 70岁以下 4.3%
35~45岁 3% 70岁以上 4.8%
45岁以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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