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保险二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室(信息中心)
劳动监察大队
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科)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法制科
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劳动工资科
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就业培训科
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社会保险一科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社会保险二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职业技术学校
劳动争议仲裁科
职业技能鉴定所
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科
全文检索
社会保险二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 社会保险二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
来源: 日期:2007-04-24

  一、贯彻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医疗、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及安全运行。
  四、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审批工作。
  六、负责受理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七、负责指导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八、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主要业务: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医疗、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拟定本区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及实施办法。
  二、负责医疗、工伤及劳动能力鉴定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三、负责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监督检查、指导、落实及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库和企业事业单位特殊病患者档案台帐的管理落实工作。
  四、负责参保单位特困人员医疗救助的落实工作。
  五、负责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审批工作。
  六、负责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工伤证发放及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七、负责办理工伤职工变更工伤医疗机构工作。
  八、负责职工因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及因工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复查鉴定工作。
  九、负责对延长停工留薪期、配置、更换辅助器具、工伤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确认工作。
  十、负责完成局里交办的临时工作。

 

  科长:杨雅男

  联系电话:69250148

  科室电话:69266270


地址:大兴区兴丰南大街138号 邮编:102600Email: dxldj@yahoo.com.cn 咨询电话:6924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