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责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 (1)、负责审核结算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急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 (2)、负责审核失业人员和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 (3)、负责审核结算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特殊病种、转院大病医疗费用。 (4)、负责审核教师门诊医疗费用。 (5)、负责审核结算离休干部医疗费用。 (6)、负责审核结算享受医疗减免人员的医疗费用。 2、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特殊病种、异地安置、住院超6个月、转往外地就医和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医疗待遇的审批。 3、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科长:王淑萍
办公电话:69260351
联系电话:692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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