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兴劳社办发[2006]108号
局各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基层、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经研究决定,我局在整合全程办事代理服务窗口、社会保险1科、社会保险2科、就业培训科和劳动工资科科室职责的基础上,成立了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并制定《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实施方案 2.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办事流程图 3.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监督网络投诉程序
北京市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
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我局自2006年9月15日开始将全程代理服务窗口、就业培训科、劳动工资科等相关科室进行整合,建立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理论为指导,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建立高效、有序、顺畅的运行机制为目标,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基本原则:一是便民原则。通过机关内部有机运作,使机关工作人员成为群众的办事代理人,把方便留给企业和职工。二是公开原则。结合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责任单位、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办法和全程代理人公开,以利于群众监督。三是依法原则。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受理和办理。四是高效原则。对每一办理事项严格规定承诺时间,及时受理,限期办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机构组成及职责 1、机构组成 (1)为了确保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靳文浦 副组长:吴庆海 组员:孙进和、曹燕、王学军、姚春一、李铁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铁岩兼任。 (2)为加强对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的监督检查与考核,成立投诉监督办公室,投诉监督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主任由姚春一兼任,投诉监督电话:69252556 (3)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按照位置适当、面积适用、环境适宜的要求,将全程办事代理服务窗口改为全程办事代理接件处,配备工作人员2人,并与保险一科、保险二科、就业培训科、劳动工资科组成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并明确受理人、全程代理人、具体承办人的职责。 2、基本职责 (1)全程办事代理接件处 负责接收、审核、传递属全程办事代理事项的即办件、承诺件及其他要件;督促、监督全程办事代理人员和承办人员在承诺期限内办结事项;办理完毕,对办理结果进行核对,并及时通知申办人领取办结事项;将所代理事项全部纳入大兴区全程办公众服务网,实现网络实时监控。 (2)就业培训科 拟定我区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和就业发展计划;制定促进就业措施;负责城乡劳动力资源管理,监控城镇登记失业率;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审批与管理;指导职业技能鉴定与技术等级考核;审批特种岗位未成年人就业工作;对职介服务资格进行审核;子女接班、单调、对调进京。 (3)劳动工资科 拟订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劳动关系;综合管理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审核备案工作,帮助企业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审批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度;对企业工资实行宏观调控,对工效挂钩企业进行清算、核定;负责企业职工工资、劳动合同年报;负责对全区劳动保障形势进行分析和预测。 (4)社会保险1科 宣传和贯彻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养老、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本区相关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有关政策的落实;负责社会保险账户的衔接;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特殊工种及非因工伤亡人员的退休审批和待遇的审核;对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认定;对初次参加工作、调动、中断缴费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认定、审批;对复转军人、插队知青、合同制工人工龄认定审批等工作。 (5)社会保险2科 宣传贯彻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基金的征缴、支付及安全运行;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批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工龄认定;负责受理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医疗的管理;指导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三、主要工作程序 从方便群众办事出发,根据本局实际,列入全程办事代理项目共有2类31项。其中即办件15项,承诺件16项(包括联办件和上报件),纳入网上申报事件2项。 (一)窗口受理 (1)局机关一楼设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负责受理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事申请。凡到我局办理承诺件(16项)业务的申办人,须从全程办事代理接件处领取《全程办事代理流程表》,经全程代理接件处签字盖章后,由全程代办接件处直接传递到经办窗口办理或引导办事人到经办窗口,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交相关窗口的具体承办人,按承诺时限催办,最终达到“一口进一口出”。 (2)接件处受理申请后,须对申办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全程代理接件处受理人应将相关申报材料传递给经办窗口,经办窗口受理人必须即收即办,当天或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实现“厅内受理厅内办结”。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向申办人出具《全程办事代理项目所需资料告知单》,待申请人补齐后办理。对材料齐全当日不能办结的项目,由受理窗口向申办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按承诺时限办理。对于因政策、法规限制不能办理的事项,填写《受理通知书》,注明理由并发给申办人。对于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事项,告知申办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3)代理事项所有环节办结后,经办窗口对办结事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在《全程办事代理流程表》上签字后与材料一同传递回全程代理接件处。 (4)接件处拿到材料后,受理人核对承办事项是否超时,填写《全程代理受理事项登记薄》并告知申办人。申办人领取办结件时,在《全程办事代理流程表》中的“回复”栏中进行如实填写。 (5)全程办事代理接件处应对每个办结事项进行网上公布,并在规定时间进行销账。 (6)如申办人不需要代理,也可自行办理,但须在全程办事代理接件处进行登记,并领取《全程办事代理流程表》,须拿《全程办事代理流程表》到经办窗口办理。事项办结由经办窗口、全程办事代理接件处双方签字盖章后,申办人方可领取办结件。具体办事流程如(附件2图)所示 (二)监督 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大厅实行受理人监督全程代理人,全程代理人监督具体承办人,具体承办人向全程代理人和受理人负责的内部监督制度。并设监督举报电话,申请人可随时通过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具体监督投诉程序如(附件3图)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