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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通过职介机构求职时,应注意什么?
来源:
日期:2007-04-24
答: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机构开展职业介绍活动,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农民工到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时,应注意观察该机构是否有合法证照、批准证书,不要在没有合法证照、批准证书的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农民工在求职时受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侵害时,应注意保留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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