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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
来源:
日期:2007-04-24
项目名称:集体合同
项目类别及编号:DXXSDLD002 备案类
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劳动部关于印发<集体合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第485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大兴区域内企业
办理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变更、解除审核表》一式三份;
2、集体合同涉及工资调整比例的,报送《协商工资基本数据表》和《企业人工成本状况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一份;
5、集体合同双方首席代表、协商代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
企业法定代表人、工会法定代表人未作为首席代表的,应报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6、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书(审验后退还企业);
7、社会保险登记复印件一份;
8、集体合同条款的说明书或续订集体合同的说明。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应是该企业职工。报送职工代表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退回企业。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备案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劳动工资科
办理地点、邮编:北京市大兴区兴丰南大街138号 102600
办公时间:AM8:00-12:00 PM:2:00-6:00(夏季)
AM8:00-12:00 PM:1:30-5:30(冬季)
联系电话:69243051
网上表格下载:否
网上办理情况:否
监督电话:6925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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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大兴区兴丰南大街138号 邮编:102600Email:
dxldj@yahoo.com.cn
咨询电话:6924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