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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家居农村的退休工人子女、家居农村死亡职工子女或配偶参加工作
来源: 日期:2007-04-24
  项目名称:招收家居农村的退休工人子女、家居农村死亡职工子女或配偶参加工作
  项目类别及编号:DXXSALD001 审批类
  项目依据:
  1、《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商业部关于解决老工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人劳[1988]第5号)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78)104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大兴区域内国有、集体企业
  办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⑴退休工人审批表;
  ⑵退休证;
  ⑶退休工人本市城镇户口卡片;
  ⑷人事档案;
  ⑸参加招工考核退休(死亡)工人子女的毕业证书;
  ⑹原籍村、乡两级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婚姻状况证明;
  ⑺死亡职工原籍村、乡两级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职工家庭成员现状及其子女的婚姻状况证明;
  ⑻招收退休(死亡)工人农村子女审批表;
  ⑼职工死亡证明及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办理招收死亡职工配偶时,还应出具配偶的户口卡片、身份证、结婚证。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定-送达告知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就业培训科
  办理地点、邮编:北京市大兴区兴丰南大街138号 102600
  办公时间:AM8:00-12:00 PM:2:00-6:00(夏季)
  AM8:00-12:00 PM:1:30-5:30(冬季)
  联系电话:69292484
  网上表格下载:否
  网上办理情况:否
  监督电话:6925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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