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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一科
来源: 日期:2007-04-23

  科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的养老(含农村)、失业保险制度、政策,负责养老、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协调、组织、检查、指导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我区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2、负责企业职工退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综合性补贴的核定及退休认定审批工作。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核定,基本养老金和有关待遇的核定及退休认定审批工作。


  4、负责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提前退休工种岗位职工的提前退休认定审批工作。


  5、负责重新参加工作、工作调动、中断缴费职工、转业、复员军人,插队(厂)知青,临时工、合同工(工龄)缴费年限认定及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审批工作。


  6、负责机关事业转制单位及调入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协调、指导、社会保险帐户衔接,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工作。


  7、负责失业保险待遇、保险金标准、发放时限等有关政策的协调认定工作。


  8、负责企业退休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合同制职工养老金正常调整工作的政策宣传、检查、落实工作。


  9、负责参加社会保险的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问题争议的复议工作。


  10、负责完成社会保险扩大覆盖面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指标任务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11、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养老、失业保险,信息宣传报道等工作任务。


  13、接待处理养老、失业保险方面的来信来访和咨询。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方国瑞

  联系电话:69292544

  科室电话:6925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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