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室职责:
一、依法收缴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险费,督促企业和被保险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建立健全被保险人社会保险档案和个人帐户,依法保障社会保险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三、依法支付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办理被保险人社会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的接转手续。 五、按时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草案,编报会计、统计报表。 六、依法确保基金收支安全。 七、向企业和被保险人提供有关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咨询、查询服务。 八、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职责。
主任:石连敏
联系电话:69269938
科室电话:69235400 69247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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